中秋节过去,不少超市货架上的月饼似乎一夜消失。没有卖出去的月饼到哪去了?近日,新华社、广州日报等多家媒体记者调查走访,发现月饼撤柜之后,基本都是被厂家收回,或者销毁,或者打碎卖给养殖场作饲料。

我国《食品安全法》等法规明确指出,禁止使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用于生产各类食品,或者经过改换包装等方式以其他形式进行销售。妥善处置回收月饼,既是广大消费者的希望,也是生产厂家、监管部门义不容辞的职责。但是,中秋刚过就连忙急着回收,是否有些矫枉过正?这样做是否会造成巨大浪费?
首先,月饼保质期和节庆日期是两个概念。月饼的保质期通常为45到60天,就算厂家提前一个月生产,中秋节过后,大多数月饼也还有近一个月的保质期。虽然月饼是中秋节的重要象征,承载着传统文化,但本质上它仍然是一种食品,仅仅因为节庆过了,就一股脑回收销毁,绝非节约社会之应有现象,不该提倡。
中秋一过月饼就失宠,与文化习俗有关,也是生产厂家自己酿的恶果。过去监管不严,法规不细,为了延长月饼的保质期、甚至更换标签二次销售,厂家尽可能地添加各种防腐剂,很多月饼的真实保质期远远超出标签上的60天。2015年,有杭州市民翻出10年前的“古董月饼”,看上去居然完好无损,就是最好的例证。在消费者心里,“月饼这东西又甜又腻,只能过节意思一下,绝对不能多吃”已成共识。既然中秋一过月饼就无人问津,商家只能启动回收程序。
要想在保质期内,尽可能延迟月饼的生命周期,厂家在生产时就要转变思路,不能再动歪脑筋,老老实实让月饼回归“吃”这一本质属性。把月饼做得更好吃,更耐吃,人们才会不仅仅为中秋节而吃。今年月饼“新国标”正式实施,对月饼的原料、加工工艺、保质期等做出详细要求,政策初衷和指向也正在于此。聪明的企业已经开始主动创新配方,降低月饼的糖、油和脂肪含量,以赢得消费者的青睐。
另一方面,具体到处理即将过期月饼的方式上,也并非只有销毁和做饲料两种。如许多欧美国家都会将即将过期的食品降价出售或捐给慈善机构,分发给需要食物援助的人。一些国家还为食品设了“食用日期”和“最佳食用日期”两种标识,过了“食用日期”必须停止销售;“最佳食用日期”则是指食品的口感会降低,但继续食用不会有健康安全问题,可以降价出售。众所周知,月饼这东西没那么容易坏,厂家能否也给出一个弹性的“最佳食用日期”呢?
在保证食品安全的前提下,无论改革配方工艺让月饼更好吃、延长月饼生命周期,或探索慈善救助机制,都是为了避免浪费,实现节约的最大化,增加整个社会福祉。这不单单是一个行业的问题,也值得政府部门、社会各界及公众关注。


